佳县纪委监委做好“五项沟通”切实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来源: 佳县纪委      作者:高阳     发布时间:2019-04-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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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大案件审理力度,提高审查调查质量,积极探索创新案件审理工作理念,通过严把“五项沟通”推进审理工作,确保案件审理质量。据悉,近二年来佳县纪委监委受理的案件无一起申诉。

加强内部沟通。对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审理室注重与审查调查室、执纪监督室等纪委内部的相关科室加强沟通,听取案件审查调查的有关情况,全面吃透案情,认准涉案人员所犯的错误事实,与调查组达成共识,使案件定性更加准确。

加强外部沟通。在案件处理期间,案件审理人员注重加强与涉案单位的沟通与协调,详细了解被调查对象在单位的具体表现,共同分析发案原因,认真听取发案单位主要领导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对违纪人员的处理更加恰当,提高案件处理的认可度。

加强横向沟通。遇到一些专业疑难问题时,审理室积极主动地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专业主管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妥善处理党纪政纪与法律的衔接问题,达到党法合一,确保定性准确。

加强纵向沟通。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审理室积极与市纪委加强沟通,主动请示汇报,就有关问题向市纪委咨询汇报,力求做到细致周全,防止出现冤假错案。

加强人员沟通。每起违纪违法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除判刑案件外,在提请纪委常委会或监委常委会审定之前,审理人员都要与被审查调查对象进行谈话。利用审理谈话的机会,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分析原因、认识错误、总结教训,还认真听取其陈述、申辩,并对照相关规定,讲清政策,做到采纳合理意见,驳回无理要求,使其心悦诚服地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