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复核中,你经办的这起案件中调取证据材料提供人及提取人信息缺失、调取证据文书回执也缺失。”这是佳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在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立案查处案件复核时,向承办人员反馈复核中发现的问题。
为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近日,佳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榆林市纪委复核要求,对2019年以来查结的扶贫领域案卷进行复查复核,复核过程中主要围绕处置程序不够规范、定性不够准确、违纪事实叙述不够清楚、适用法律法规不够准确的问题进行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复核反馈问题台账,限期“清零”。
县纪委成立了由审理室抓总,案管室配合的复查复核工作组。采用查阅案卷资料、随机抽查前期未被纳入复查复核案卷资料等方式,对复查复核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围绕复查复核内容、工作具体要求等内容,列出问题排查清单,确保复查复核工作高质量完成。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复查复核扶贫领域立案查处案件58件,其中自办28件,乡镇30件。期间,排查梳理出文书制作装订不规范、调取证据材料不规范等共性问题,逐案登记、建立问题台账,并对存在的个性问题进行点对点当场反馈。同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整改落实,真正通过案件“体检”,确保扶贫政策真落实、真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