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精准监督 靶向整治 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整治

来源: 佳县纪委      作者:高勇 高利利     发布时间:2020-05-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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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佳县纪委监委聚焦主业,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制定七项措施,精准监督,靶向整治,推动扶贫领域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加强巡察全覆盖的监督。注重专项巡察与机动巡察相结合,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聚焦村级党组织"小微权力",将巡察向扶贫资金集中村、问题易发多发村延伸,深入发现问题,做深做细做实专项巡察,确保巡察全覆盖。

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督。紧盯财政扶贫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用好审计监督成果。对资金拨付不及时、占用挪用的及时问责;对涉农扶贫资金整合负面清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借整合之机挤占、挪用资金的严肃查处;对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对履职不力的,严肃追究问责。

加强产业扶贫的监督。聚焦扶贫项目低端化、同质化、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及时督促产业部门搞好扶贫产业与市场需求的对接,落实政策扶持,确保贫困户持续增收。同时深入分析扶贫资金投放不准、收益不高背后的原因,追究监管责任。抽查脱贫影响大、资金投入多的产业项目,对严重脱离实际、成效远不如预期的,严查责任问题、作风问题。

加强就业扶贫的监督。对贫困家庭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公益岗位新增就业落实不力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力,追究责任;对虚拟培训项目套取资金,挪用培训资金,培训走过场的问题严肃查处;对扶贫职能部门在贫困劳动力返程返岗和外出务工就业安排中工作不细致、对接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治。

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的监督。将提升异地搬迁户原有宅基地"腾退率""拆旧率""复垦率"作为强化监督切入口,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监督异地搬迁后续帮扶,尤其是产业就业帮扶缺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中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造成虚假套取住房、只享受政策不搬迁,入住率低等严重后果的严查。

加强推进乡村振兴的监督。督促对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延伸监督执纪触角,提前谋划好监督重点,统筹发力,一体推进,实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与乡村振兴监督执纪问责有效衔接。

加强查处扶贫案件的监督。复查复核了扶贫领域立案查处案件58件,其中自办28件,乡镇30件。排查梳理的问题,逐案登记、建立问题台账,当场反馈。同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整改落实,真正通过案件“体检”,确保扶贫政策真落实、真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