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日,米脂县委制定出台了《中共米脂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印发给了每位县委常委和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责任清单逐一详细列出了县委常委会及10名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集体责任清单、共性责任清单和个性责任清单。
县委常委会集体责任清单包括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等5个方面,以及每年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县委全会报告;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全力支持县纪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等22项内容。
县委书记和县长的责任清单包括亲自研究部署、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大力支持县纪委工作、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带头开展检查考核、做廉洁从政表率等7个方面,以及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县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听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等20余项内容。同时,也对县委常委会其他成员的主体责任进行了清单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