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日,米脂县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
牵住“牛鼻子”落实主体责任。《意见》指出,党委主体责任是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包括党委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各套班子党组及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责任。从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好表率五方面明确了落实主体责任的19项重点工作任务。通过建立领导机制、清单机制、报告机制、传导机制、巡查机制、考核机制、追究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等八项保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种好“责任田”落实监督责任。《实施意见》提出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力主业主责,结合实际将纪委监督责任的党内监督、督促检查、问责惩处、组织协调四方面主要职责任务细化为21项具体工作措施。建立了责任清单机制、审议反馈机制、协作配合机制、述职述廉机制、约谈问责机制和创先争优机制等六项工作机制,从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自身建设等四方面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两个意见的出台,既保证了党委牵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又保证了纪委种好监督执纪的“责任田”,确保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