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11项公务费用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

来源: 米脂县纪委      作者:班瑞卿     发布时间:2014-10-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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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单位现金的提取和使用,加强对单位现金使用的监管,防止财政资金的“跑、冒、滴、漏”。近日,米脂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联合出台了《米脂县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暂行办法》,规定从2014年11月1日起,全县所有预算单位的11项公务费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交通费等全部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作为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部门,将通过财政动态监控系统、单位财务审计以及专项联合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执行公务卡及现金结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超出范围提取和使用现金的行业予以通报批评,涉嫌违法乱纪的,移送纪检、司法机关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