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8名乡镇部门“一把手”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

来源: 米脂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12-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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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12月16日,米脂县召开了乡镇部门“一把手”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大会。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朱勇主持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焕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全体县纪委委员,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米各单位“一把手”,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县纪委、纪工委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朱勇通报了述廉走访测评结果。县纪委副书记吕涛宣读了《述廉评议计分办法》。石沟镇、桃镇、桥河岔、扶贫办、林业局、交通局、发改局、住建局等乡镇部门的8名党政“一把手”依次向县纪委全委会报告了201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了现场打分评议。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焕在大会最后讲话中要求,要提高认识,明确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意义;要用于担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乡镇部门的“一把手”必须把党委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实在行动上,要旗帜鲜明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工作、遇到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要经常分析研判本乡镇、本部门反腐败斗争形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抓早抓小;要严于律己,始终坚持在干净中干事。要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坚持四条原则,即政治上跟党走、经济上不伸手、生活上不丢丑、纪律上严要求。

据悉,此次述廉工作分两步进行:一是走访测评。会前安排4路走访测评小组,由县纪委4名常委带队深入述廉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走访了解。二是述廉评议。述廉对象在县纪委全委会上述廉,由县纪委全体委员和部分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对述廉对象进行现场评议打分。述廉测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较差三个等次,实行百分制评定办法,共由走访测评和述廉评议两部分组成,其中走访测评占30%,述廉评议占70%。述廉测评结果由县纪委书面报告县委、县政府,并通报组织人事部门。测评结果和相关材料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调动、交流、评优树模和提拨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对评为较差等次的乡镇或部门领导进行警示训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