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纪委三招并重推进机构改革见实效

来源: 米脂县纪委      作者:杜万宏     发布时间:2015-10-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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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纪委内设机构派驻机构融合式改革是一项新的探索,米脂县被确定为试点县以来,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主动作为,从改进监督方式入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率先对内设机构派驻机构进行了融合式改革,逐步建立制度“防火墙”,成效明显。

撤旧立新,职责明确。按照省市纪委融合式改革的工作要求,米脂县纪委监察局撤销派出行政综合系统、农林水牧系统、教科文卫系统、工交财贸系统四个纪工委监察室,人员和编制收回县纪委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新成立4个纪检监察室和派驻党群行政系统、农林水牧系统、教科文卫系统、工交财贸系统4个纪检组,派驻纪检组与内设纪检监察室有机融合、合署办公,加挂纪检监察室和驻派机构两块牌子,履行纪委监督和派驻监督两项职能。4个派驻纪检组和第三至第六纪检监察室代表县纪委开展工作,与县纪委监察局一体联动,有较强的独立性,不受驻在系统各部门党委(党组)的制约,与归口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明确了监督职责,提升了权限职能,增强了执纪权威。

整合资源,提升效率。融合式改革解决了过去部门纪检机构监督太近、太软、容易被同化的问题,解决了派出纪工委监督弱化、职能重叠、监督力量闲置等突出问题。通过改革达到了优化资源配置、减少改革成本、增强监督实效的目的,使派驻机构“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得到有效发挥。派驻纪检组由原来的“被动”工作和等待“指令”,转变为主动作为、直接发力,实现了“等工作”到“要工作”的转变,由原来的“传声筒”变为现在的“助推器”,增强了主体意识,减少了工作层级,提高了工作效率。

精准覆盖,形成合力。针对派驻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的实际情况,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全部由派驻纪检组干部负责监督联系,根据系统部门多少进行合理分工,参加或列席联系监督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以及其他会议。协助所联系部门党委制定出本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廉政提醒制度,并对照本部门职责任务捋出了主体责任清单,督促部门“一把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既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强大合力。县纪委各办案科室与乡镇4个办案协作区上下联动,纪检监察干部实行上挂下派,办案中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代训。同时重视对归口部门单位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尤其把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及时提醒纠正。

改革后,该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为14个,调整任命21名优秀干部,新成立4个派驻纪检组,实现了对全县61个县直部门和24个省市驻米单位实现了全覆盖,精准发力,精准监督,心散而神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