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米脂县纪委发出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落实“十个严禁”,严防“四风”反弹,确保风清气正过节。
《通知》提出,按照上级要求,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在节日期间要坚决落实“十个严禁”:即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和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通知》要求,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作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单位“一把手”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通知》明确,“双节”期间,县纪委监察局将安排监督检查组开展明察暗访,并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从严执纪,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