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米脂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扣中心任务,聚焦主业主责,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压责任、强监督、重教育、严问责,“多管齐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提升群众对基层反腐的获得感。
压实“两个责任”、打通“神经末梢”。在县委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县纪委向全县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精心制作并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手册》,倒逼各级党委和纪委认真履行“两个责任”,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为将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至最基层,年初县纪委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办,对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安排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巡查,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镇、部门、单位进行重点巡查,切实推动“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开展“五查五看”、严防“雁过拔毛”。针对农村基层腐败易发、多发的现象,从今年开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五查五看”专项整治:一是查民情,看镇(办)将精准扶贫政策是否准确执行、严格把关,镇村两级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和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二是查账务,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政策等领域是否存在主观武断、任性而为、胡花乱支、贪污挪用问题,看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等突出问题;三是查岗位,看镇(办)干部是否在岗守岗,基层执法单位和窗口单位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四是查项目,看涉农项目预算是否合理、施工是否规范、质量是否达标,看项目招投标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的问题,项目设计、招投标、监理、验收等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变更的问题;五是查责任,看镇党委、纪委是否将“两个责任”真正落实到位,看镇主要负责人是否真正关心群众疾苦、是否真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否存在将矛盾向上推给县委政府和向下挤往村组等突出问题。
学习“两部法规”、挺起纪律规矩。新《准则》和《条例》颁布后,县纪委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各镇、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切实担当和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准则》、《条例》“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专家授课;由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一次专题党课;创办《准则》和《条例》学习专栏,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举办一次有特色、有声势、有效果的学习《准则》、《条例》活动和组织一次党章党规党纪知识测试活。通过开展学习活动,真正将党章党纪党规刻印在每个党员干部心上和身上。
出台“问责办法”、助力精准扶贫。县纪委坚持挺纪在前,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出台了《米脂县精准脱贫工作问责办法》,明确对负有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党政机关、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精准脱贫工作人员在责任考核、督查督办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或在工作中群众反映、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要求全县各镇、各部门、各级党员干部要做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镇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镇党委书记、镇长是第一责任人。问责办法的出台,为全县攻坚脱贫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供了纪律保障。
践行“四种形态”、深化标本兼治。县纪委紧扣“三转”要求,把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最基层,将用好“四种形态”贯穿至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啄木鸟”职能,对一般性的问题,抓早抓小,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让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实实在在地长记性、求变化;对思想已经麻木、变质,或者屡教不改的党员干部,采取“外科手术”,祛除“病灶”;对极少数“根烂树空”的党员干部,以纪律为标尺,坚决予以惩处,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真正实现党纪“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