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米脂县纪委召开专题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纪磊出席会议,县纪委副书记吕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条例》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借鉴了制定廉洁自律准则的好经验,高度凝练、简便易行;实现纪法分开,运用党言党语,突出党内规则特色,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条例》内容,让全县党员干部人人都参与到《条例》的学习贯彻中,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营造讲规矩、守纪律的浓厚氛围;要结合“三转”要求,密切联系实际,聚焦监督主业,突出执纪问责,强化责任担当,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结合岗位职责和纪律审查工作实际,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挺纪在前、言出纪随,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对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通报典型严肃问责,发挥震慑警示效应,以常态化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