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米脂县纪委监委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严格贯彻执行《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有关规定,依纪依规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多项举措力促案件审理工作提质增效。截止目前,共立案113件,给予党纪处分150人,政务(纪)处分33人,移送司法案件1件1人。
严格案件审理。根据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等不同案件类型,审理室工作人员实行分工负责制。审理工作人员从案卷装订顺序、审批流程、证据收集、定性量纪、报告撰写等各个方面对移送案件逐项进行审查,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坚决予以退查补证,着力提高案件质量。
落实镇案县审。对街镇纪委办理的案件,全部由县纪委审理室进行审核把关,对材料短缺、案件文书不规范等问题,面对面指导,逐项改正;对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程序不合法的,退回重新审查。今年以来,县纪委审理室共审理街镇办理案件46件。
做好“纪法衔接”。县监委成立后,先后办理了2件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县监委在机关设立了“检察官工作室”,并协调县检察院安排6名检察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驻,提前介入熟悉案情,有效促进了纪法衔接工作,保证了移送起诉案件的质量。
加强案卷管理。县纪委建立了标准化案卷档案室,配备1名专职管理人员。今年以来,邀请县档案局人员多次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指导等方法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帮助县纪委监委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对2005年以来案卷资料重新进行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