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1至11月突出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594人次

来源: 米脂县纪委      作者:常鹏 杜万宏     发布时间:2018-12-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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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米脂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合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第一、二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截止11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642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处理594人次,占比达总人次的92.5%。

挺纪在前抓教育。坚持关口前移,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时刻紧盯关键岗位和重要节点,强化纪律和廉洁教育。通过开展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监察法等党纪法规知识竞赛和知识测试,在中秋、国庆等节点,发布廉洁过节有关纪律规定,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结合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开展纪律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共分230批次组织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6630人次赴5个廉政基地参观学习,现场接受教育。

强化监督重预防。运用“互联网+”思维,搭建“智慧纪检”党风政风监督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建立计算机数据库,实现对各街镇各部门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公职人员实施动态全过程监督,对全县政治生态精准画像,将数据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有效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制定出台《县管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干部廉政档案数据库,收集干部“廉情”,并作为对其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方面的参考依据,有效加强对县管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目前县纪委已对1100余名县管干部建立廉政档案。

从严惩处强震慑。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在用好用足监督执纪“第一、二种形态”基础上,对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一律从严查处,力求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同时注重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结合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精心选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5件农村基层“小官贪腐”典型案例,在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和县党风廉政建设村级教育基地设置专题、专版,运用身边的人和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作用。今年以来,县纪委依托2个廉政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共93批次、受教育人说达2100余人次,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