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绥德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理念,始终把办案安全视为监督执纪执法的生命线,在不断加大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的同时,一体推进监督执纪执法安全工作。
注重安全教育。通过县纪委常委(扩大)会、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以及全体干部大会专题学习办案安全相关知识6次,并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主动适应新形势,熟练掌握党纪党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注重平时学习与专业培训相结合,打牢业务基础,筑牢思想防线,严守安全底线,坚决杜绝麻痹大意、一味追求办案数量,而忽视办案安全的行为。
注重程序规范。牢固树立纪法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紧盯流程审批、过程跟踪、交接回访等关键环节,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以及相关制度规范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严格遵守问题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批手续和时限要求等,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全程留痕,形成工作记录,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注重责任落实。持续压紧压实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责任,把安全责任层层细化分解,对全县各镇、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纪委机关相关科室下发《办案安全工作提示函》38份,督促全体办案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安全责任书》《纪律承诺书》,认真履行保密责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促进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同时强化对办案措施等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到安全工作责任随时监督、随时提醒。(编辑:姜力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