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祛病良方”

来源:绥德县纪委监委      作者:徐晓明     发布时间:2024-11-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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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绥德县纪委监委就该县工贸系统马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向县工业商贸局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该局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这是绥德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把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作为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方式,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提醒纠偏、源头治理作用,通过纪委常委(扩大)会议,与案件承办部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等共同会商,聚焦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研判,提出针对性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狠抓整改落实、加强自身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今年以来,先后对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教体局等部门下发纪检监察建议36份。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按照“谁建议、谁跟踪、谁督办”原则,采取多种方式跟踪问效,强化纪检监察建议闭环管理。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后,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建立纪检监察建议总台账,适时对被建议单位开展跟踪督办;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负责督办的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分析,形成综合情况报告;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党风政风监督室,适时对被建议单位进行“回头看”,着力督查是否存在整改成果巩固不力,甚至是虚假整改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只是第一步,关键是推进建议高质量落实。”绥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涛说,“我们将充分运用案件资源,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以案明纪、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社会效果。”(编辑:姜力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