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绥德县纪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涛主持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郝志华安排2023年监督责任考核工作。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马琪,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张龙龙围绕所学内容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的重要讲话,对开展主题教育、建设营商环境、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用“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扬长补短、固本兴新”的发展要求指导工作实践,立足职能职责,在加强作风建设、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上持续用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绥德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强调,要坚持夯实“学”的基础,使思想根基更加牢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严格对照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部署以及省委提级巡视和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自觉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查找和解决实际问题,将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要坚持强化“督”的力度,使工作推动更加有力。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针对专项整治和查办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履责提醒、工作提示等方式,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好各自职责,紧盯乡村振兴领域中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干部作风等重点,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渠道,贯通融合“四项监督”,加强与财政、审计、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多方位获取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动态更新台账信息,实时掌握问题线索办理情况,严查隐匿其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要坚持抓住“改”的重点,使营商环境更加亲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专项治理同全县中心工作特别是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基层监督,坚决纠治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问责一批行动少、落实差的党员干部,尤其聚焦今年省委巡视中指出的营商环境职能部门权责不清、推诿扯皮、“科长腐败”、“吃拿卡要”、监管失责等问题,从严查处,强化震慑,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氛围,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编辑:张慧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