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严把处分决定“执行关”

来源:绥德县纪委监委      作者:徐晓明     发布时间:2022-08-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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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决定要在生效后一个月内,向受处分人所在党支部全体党员及本人宣布,督促受处分人签署意见,并书面回复宣布送达、涉及职务工资调整等处分执行情况。”近日,绥德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在向乡镇纪委下达刘某某处分决定时提醒道。

今年以来,绥德县纪委监委不断重视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突出“后半篇”作为案件查办“前半篇”成果的巩固和扩大,坚持做实做细纪律处分宣布送达工作,严把案件处分决定执行关,将处分宣布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使处分决定成为干部的清醒剂,不断达到前后衔接、标本兼治、惩治结合的最终目的。

全面告知,明确处分执行事项。通过向受处分人所在单位送达《纪律处分执行告知书》,将受处分人员所受处分种类、宣布处分时限、职务及工资调整要求等事项一次性告知到位,确保执行程序规范化、高效化。督促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严格按照宣布程序,组织开展宣布工作,同时定期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认识与工作表现,明确帮带责任人,适时开展暖心回访。对于重处分人员及时与组织、人社部门沟通对接,将职务及工资等事项调整到位,限期将处分执行情况回复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全力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现场宣布,充分发挥处分效果。处分决定的宣布是纪律处分执行的关键一环,更是落实以案为鉴警示教育的重要抓手,绥德县纪委监委建立案件审理部门统筹、派驻纪检组及乡镇纪委宣布送达的机制模式,通过到会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及对案例中违纪违法行为的定性和依据、受党纪政务处分情况进行剖析,教育引导在场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做到躬身自省、知错知止,推动处分宣布与警示教育双管齐下。面对面做好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教育其正确认识处分决定,把压力转化为动力,真正让处分“一张纸”变成教育“一堂课”。

台账管理,实时掌握执行情况。绥德县纪委监委建立受处分人员名单台账,根据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回复情况,详细记录处分种类、宣布送达时间、职务工资落实、年度考核等次等关键要素,定期开展梳理排查,督促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将纪律处分执行落实到位。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档案式管理受处分人员处分执行材料,含括宣布记录、签署意见、调整文件、单位回复等予以归档。每年度联合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开展一次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避免纪律处分执行情况打白条、走过场,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执行有效。

“要进一步加强与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形成纪律处分执行合力,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打通执纪审查最后一公里,同时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综合效果,让处分决定成为纪律的传播机、宣传的活教材、党性的清洁剂。”绥德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