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让“一张纸”变为“一堂课”

来源:绥德县纪委监委      作者:徐晓明     发布时间:2022-08-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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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某身为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其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决定给予庞某开除公职处分。”近日,绥德县纪委监委向庞某所在单位现场宣读了处分决定。

处分决定现场宣布由“一张纸”变成了生动的警示教育“一堂课”。

“这样现场直接宣布处分决定对我触动非常大。案例就是最好的‘教科书’,发生在身边的例子就是深刻的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不该拿的、不该吃的、不该做的一律杜绝,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始终做到廉洁自律,认真履行职责。”在场党员干部纷纷感慨道。

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做实做细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好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

今年以来,绥德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实践,规范做好处分决定宣布相关工作,强化处分决定宣布环节的教育震慑效果,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切实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形成纪律处分执行合力,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打通执纪审查最后一公里,让处分决定成为纪律的传播机、宣传的活教材、党性的清洁剂。

“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不仅是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需要,也是扩大警示教育效果的需要,更是着力推进以案释纪说法,用身边反面典型警醒教育身边人,防止处分决定‘走过场’而流于形式的重要举措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力抓手,促使相关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实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目的。”绥德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