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日前,绥德县决定把今年作为全县作风建设年,深入推进全县干部作风建设,确保党风、政风、社风有明显好转。
该县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贯彻“八项规定”、反“四风”为主要内容,以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通过深入开展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做到“十个不准”,全县上下制止和反对“十种现象”,即“十个不准”为:不准大吃大喝,不准大肆玩乐,不准赌博,不准张扬,不准贪污受贿,不准多占,不准插手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不准越规,不准搞自由主义和不准搞非组织行为;制止和反对的“十种现象”为:有名无实、有岗无人,纪律松弛、队伍涣散,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态度冰冷、形象不好,以权谋私、中饱私囊,自以为是、胸无点墨,及时行乐、不思进取,胆大妄为、见利忘义,营私舞弊、腐败腐化和目无组织、目无法纪。
为了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该县精心安排,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并构建了县委总牵头,县纪委、组织部和直工委具体负责,县上四套班子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各部门、各垂直双管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格局,还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同时,大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在县内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宣传报道好的典型、先进事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等。特别还强化督查力度和查处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挥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