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出台约谈制度 提升预防监督水平
近日,绥德县纪委出台《县纪委常委会约谈党员领导干部办法(试行)》,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政履职情况及遵守廉洁自律工作情况开展预防性监督,这是该县加强制度创新,有效发挥纪委监督职能作用,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的又一重要举措。
《办法》规定,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在日常工作中,根据所分管领域的工作情况或掌握的其他线索问题,认为有必要对相关人员进行提前提醒督促的,可以采取谈心谈话的形式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进行单独或集体面对面的交流,听取工作汇报、督导工作进展。约谈主要分为调查性约谈、警示性约谈、提示性约谈、指导性约谈、沟通性约谈和其他约谈等六种类型,一般采取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个别谈话为主的形式进行。县纪委还专门印制了《约谈记录本》,配发委局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要求县纪委各常委要对约谈情况及时进行梳理汇总,综合分析,对约谈中发现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运行和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工作对策和整改意见,视情况和规定提交县纪委常委会。对个别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思想作风方面出现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约谈,提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提出建议和要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约谈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汇报县纪委常委会后,及时安排初核调查。
《办法》出台以来,该县已对2名正科级领导干部、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