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纪委召开述廉评议大会评议6名科级“一把手”

来源: 绥德县纪委      作者:乔乐     发布时间:2014-10-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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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因退耕还林问题导致的群众上访问题层出不穷,甚至有你们林业局的干部受到查处,你作为林业局局长,你的工作有没有做到位?你有什么解决措施吗?”这个犀利的问题一提出来,台上的林业局局长已满脸通红。这一场景是绥德县纪委组织的党政科级“一把手”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评议大会上的一幕。

为了充分发挥纪委全委会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职能,增强全县各级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10月16日,绥德县纪委组织3名乡镇书记、乡镇长和3名县直部门“一把手”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并接受评议。按照访廉、审廉、述廉、评廉、问廉、考廉、测廉、馈廉、督廉、用廉等“十廉”方法,着重做好四个环节的工作:一是科学审慎确定述廉对象,增强述廉的针对性。该县从全县86名科级党政“一把手”中综合评定出6名述廉对象,主要是一些在乡镇工作时间较长和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部门单位,如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二是严格审核述廉报告,增强述廉的严谨性。县纪委提前一个月向述廉对象下发通知,从内容、字数、格式等各个方面对述廉对象撰写述廉报告提出具体要求,述廉内容主要包括述廉对象的单位业绩、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班子带队伍、干部作风建设和本人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关规定情况。各述廉对象的述廉报告普遍经过五次以上修改,并经县纪委常委会确定终稿;三是深入走访调研,增强述廉情况的真实性。在述廉大会召开前两周内,县纪委安排8名纪委委员组成访廉组,深入各述廉对象所在单位,采取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方式,听取其党员干部意见建议。同时,召开述廉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座谈会,对述廉对象述廉报告进行逐篇讨论;四是公开质询评议,增强述廉结果的公正性。述廉大会召开前,县纪委常委会召开预备会议,由访廉组向25名县纪委委员通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使参与测评的委员全面了解述廉对象各方面工作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同时,还安排2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党代表参与测评,确保评议结果体现出客观、公正、公平。述廉评议采取现场测评、现场公布结果的方式,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评定等次。经测评,6名述廉对象3人获得优秀等次,3人获得良好等次。

述廉结束后,该县纪委要求各述廉对象根据述廉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弥补不足,形成书面整改材料后报县纪委审核备案,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范围。同时,还把述廉评议的测评结果和评议意见记入本人廉政档案,同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作为组织任用干部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