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拆迁补偿的事,我不知跑了多少路,而今问题解决了,你们为党分忧,为民解困,不愧是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我特别感谢你们”,这是王美丽(化名)特意写给为她解决问题的绥德县纪委的一份感谢信。
王美丽,女,绥德县人,家住县城南关,现年72岁,健康状况不佳,腰腿疼痛行动不便。2001年,县政府在南关老城区改造过程中,拆除了她的厕所和大门,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拆迁补偿方案没能得到执行。2002年以来,她不断上访寻求解决办法,但是一直没能如愿。2014年6月,在万般无奈下,她听说今年是绥德县“干部作风建设年”,县委、县政府决定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王美丽向绥德县纪委反映了她的拆迁补偿问题。
收到王美丽的来信后,县纪委高度重视,立即让工作人员与她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经查,王美丽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拆迁办当时拆迁了她的厕所和大门后,曾承诺给她新建。但是由于她与邻居关系不是很融洽,在新建过程中,遭到了邻居的阻挡,导致拆迁补偿方案搁置。随着时间的推移,拆迁办主要领导先后都调离了绥德县,拆迁办又是一个临时机构,工作人员都是从各单位抽调过来的,拆迁工作结束后,拆迁办的工作人员都回到原单位工作,没有具体单位负责解决拆迁遗留问题,她反映的问题也就没能得到解决。
据悉,为了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妥善化解这起信访积案,绥德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高怀和带领县监察局局长马保全、副局长李贵斌等人,先后多次前往王美丽家中,详细了解情况,倾听她的诉求。同时,积极与原拆迁办负责人协商,研究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通过耐心细致的与她谈心,广泛征求她们家属的意见,共同探讨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就补偿方案达成了一致。
目前,王美丽已经得到了补偿款,这起拆迁补偿信访案件圆满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