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纪委认真落实“三转”工作精神,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找准定位,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追究,集中力量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
一是从“执政主体”向“监督主体”转变。县纪委坚持突出主业,整合执纪监督工作力量,在人员调整配备上向执纪监督科室倾斜。目前县纪委执纪监督人数占总人数的70%以上。进一步清理和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将县纪委所参与的54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为14个,使县纪委从一般性的业务检查向履职监督转变,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自身职责上,重点加强与主责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主责部门向前站,从“过程监督”转为“倒查追责”,防止从监督主体错位为执行主体。
二是从“眉毛胡子一把抓”向“抓重点”转变。县纪委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打招呼,加强诫勉谈话,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抓住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监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是从“监督者”向“带头接受监督”转变。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县纪委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研究制定了《县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和《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监督制度(试行)》, 完善县纪委学习、请销假、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严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