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纪委“大刀阔斧”调整内设机构 狠抓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来源: 绥德县纪委      作者:刘鹏飞 余旭     发布时间:2015-06-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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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纪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5件次(其中上级纪委转来19件次),初核88件,立案64件,结案60件,党政纪处分69人。乡镇纪委初核42件,立案42件,结案42件,党政纪处分47人。处分人员中,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5人,其他人员55人……这鲜明的数据,清晰地折射出内设机构调整带来的工作新成效。

该县纪委大刀阔斧进行了内设机构调整。配齐了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新增常委3人。与县编制办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调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和纪工委的通知》文件,将原有科室有效调整为10个科室,新设第二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网络监督室,取消综合室等5个科室。县纪委在全县范围选调干部14名,来增强监督执纪力量。直接从事监督执纪问责的科室和一线工作人员占内设机构总数和机关总人数均在70%以上。

当前,该县纪委正在完善《党风廉政巡查工作办法》等制度,及时清理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对有违纪苗头的同志、部门班子采取个别约谈或集体约谈,立足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同时,该县纪委更加注重基层纪检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了16个乡镇和物流园区管委会专职纪检干部,强化了基层监督执纪能力。

内设机构的调整,绝不只是数量的变化和简单的组合,其实质是进一步落实“三转”,转变工作职能,让纪检监察工作更加聚焦主业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