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统计局:“三项举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 绥德县统计局      作者:刘娜     发布时间:2017-12-01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今年以来,绥德县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履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采取“三项举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严实主体责任。局党组认真贯彻执行县纪委印发的《中共绥德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实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程纪实管理的通知》,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专题研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统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与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分别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岗位风险教育,建立班子成员与局属各单位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定期廉政谈话制度,做到警示在先、预防在先。

严守制度笼子。完善创新《准则》《条例》各项配套制度。陆续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三会一课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12项党建工作制度。同时,健全腐败风险防控机制,落实“五个严禁”规定,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保障科学高效廉洁统计,确保统计队伍不出违法违纪问题。

严抓作风建设。局领导班子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把十九大和新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内容,利用党组会、支部学习会、专题党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法规。扎实开展机关干部作风问题集中整顿工作,切实解决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对工作状态、纪律执行情况等进行不定期抽查,全力做好整改。继续推行统计作风建设责任制,加强对统计行风建设的监督。认真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各专业人员以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检查为载体,主动深入到各镇及企业和项目建设现场,将统计业务指导直接输送到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