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绥德县纪委通过规范纪律审查程序、严肃审查纪律、提升审查水平“三项措施”,切实提高纪律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1—10月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63件,党政纪处分189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
规范审查程序。审查人员严格根据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报备事项,及时准确向主管领导和案管部门报批,所有证据材料务必做到客观真实、相互印证,努力实现证据材料齐全,审查程序合法,卷宗整理规范的工作标准。
严肃审查纪律。牢固树立审查安全的总阀门,加大对审查安全风险点的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审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减少审查过程中的不规范环节,确保审查安全。
提升审查水平。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重点案件进行互动交流,围绕提高案件质量的关键环节和注意事项进行专题讨论,分享审查经验。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审查人员培养力度,让审查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以言传身教等传、帮、带的形式,帮助其提高审查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