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三强化”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来源: 绥德纪县委      作者:延鹏     发布时间:2017-11-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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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绥德县多措并举,切实解决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

强化压力传导。今年以来,升级改版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委书记与117个镇、部门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与21个镇、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签字背书”。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实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程纪实管理的通知》,指导部门单位规范完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权力责任“三个清单”。为全县180余个部门单位印发了《清单》、《手册》、《台账》,进一步解决落实“两个责任”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实现了责任明确化、具体化、精细化。

强化督促指导。6月初,县纪委组织8个检查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推动任务落实。

强化责任追究。4月份,出台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的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一票否决”程序。对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1个单位实施“一票否决”。研究制定了《绥德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探索建立了责任追究流程图,确保责任分解和追究到位。今年共查处责任追究案件32件,党政纪处分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