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检察院办理新闻敲诈勒索案件4件5人

来源: 绥德县检察院      作者:折波伟     发布时间:2018-11-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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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集中整治舆论环境专项行动以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职责,依法批准逮捕了一批利用发布、删除负面消息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截止目前,办理新闻敲诈勒索案件4件5人,其中批准逮捕2件3人,不批准逮捕2件2人。

精心组织,提升能力。榆林市开展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以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尤其涉及对该类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认真学习,提高干警审查认定案件的能力。同时指定业务骨干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取证。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积极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公安机关立办案件情况,指派侦查监督部副部长带一名业务骨干提前介入案件5件,通过听取案情介绍、证据分析等工作,准确提出指导意见,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为案件顺利批捕奠定基础。

四是依法、快速做好案件办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职责,领导带头依法快速办理案件。如该院办理的马某某涉嫌敲诈勒索案,该案由侦查监督部副部长直接办理,从审阅全部案件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到制作相关法律文书等,案件办结仅用了2个工作日。

做好案件报备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院关于案件报备的相关要求,对此类案件中的每一件案件都能及时将案件相关情况报告市院。目前,已报送案件4件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