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绥德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助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稳步推进。
加强纪律审查,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健全责任体系。对部门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两轮监督检查,约谈乡科级领导干部25人次。严肃问责追责。全年实施党内问责29起,问责党组织4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34人,党纪政务处分19人。对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1个单位实施“一票否决”。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11个集体和13名个人因存在不廉洁现象和违纪情况被坚决“放下”。严查突出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紧扣春节、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借助“大数据+”信息平台,核查节假日公车运行轨迹15条,调取税务票据信息82条。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8起,党纪政务处分19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通过采取大督查、大数据+、大巡察“三管齐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今年,县纪委牵头组织开展了7轮68次扶贫领域作风及腐败问题专项检查,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233起,处理271人,党纪政务处分182人。集中开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治理。2018年,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5案,党纪政务处分6人;查处环保领域履职不力问题43案,党纪政务处分44人;查处营商环境监管失责问题49案,党纪政务处分53人。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民生领域,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286件,处理351人,党纪政务处分257人,回应了群众期盼,赢得了党心民心。
创新教育载体,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2018年,县纪委监委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加强理想信念、法纪条规、正反面典型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三观”和廉洁从政理念。创新党风廉政教育载体。县纪委结合工作实际探索运用“清风茶座”践行“第一种形态”,对2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咬耳扯袖”,实现了纪委请喝“廉政茶”成为常态。在满堂川镇寺坪村打造了“清风田园”,通过参加义务劳动、开展主题党日等活动,强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在绥德县永乐大道打造了“清风走廊”廉政教育基地,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任前廉政法规考试1次,对全县3000余名基层干部进行廉政法规宣讲。结合纪律教育宣传月“五个一”活动,运用《忏悔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开展警示教育10余次,集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6次。联合举办了“讲勤廉故事 做合格党员”演讲比赛,组织观看大型廉政教育现代晋剧《焦裕禄》,教育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增强为民服务情怀,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组织全县公职人员参加监察法知识测试,发放试卷16000余份,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积极弘扬传统廉政文化。2018年底,提及改造的县级廉政教育基地郝家桥革命纪念馆和东街社区被省纪委分别命名为“省级廉政教育基地”和“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编印了《纪检监察大讲堂讲稿汇编》、《绥德县古代廉官和近现代人物集》等读本,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知纪律、明底线,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以正能量强化政治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