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建立“五项机制” 力克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歪风

来源: 绥德纪委监委      作者:徐晓明 张龙龙     发布时间:2019-07-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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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绥德县纪委监委强力推进作风建设,从严格执纪问责、专项整顿治理入手,建立定期排查、整改落实、核查办理、严肃处置、长效推进机制,力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歪风,以实际行动遏“四风”、正风气。

建立定期排查机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召开专题会议,梳理本系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于11月26日前将整治情况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12月25日前报下一年度整治的问题清单,对“零排查”的,县纪委将采取个别谈话、工作约谈等方式督促落实。

建立整改落实机制。各镇纪委和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限时整改,对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表面整改等形式主义倾向的,及时纠偏矫正,对依然我行我素、令行不止的严肃问责。

建立核查办理机制。党风政风监督室要及时收集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按时总结上报,对各审查调查室、各派驻纪检组和各执纪监督室直办的问题线索查处情况进行审核,对各镇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组报送的问题线索,做好综合协调,强化全局研判,推动精准问责,提高监督执纪效果。

建立严肃处置机制。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把阶段性目标和长远目标有机统一,在查处领导干部案件时,要在审查、审理报告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容中单独列明,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四问责”。

建立长效推进机制。县纪委将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强化监督检查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各镇纪委、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报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列为考核内容,对连续三个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零查处”的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