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肃清赵正永流毒恶劣影响,绥德县纪委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牢主体责任,认真履职尽责,通过“四步走”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
明确重点任务。本次以案促改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全面开展,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延伸至各镇、各部门科级领导干部,聚焦赵正永严重违法违纪案暴露出突出问题,以案为鉴,抓好专题学习教育,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四个查一查”,认真抓好“四个专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夯实工作责任。县纪委监委成立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推动以案促改工作有序开展。督促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对照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时限,细化工作安排,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强化统筹协调。成立了以案促改工作专班,制定任务清单,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层层夯实责任,强化对以案促改全过程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正在开展的“守初心、践使命、严纪律、勇担当”第三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常态巡察、派驻督战、倒查问责范围,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加强汇总分析,及时通报情况,指出问题不足,持续巩固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成果。
严肃监督执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对照赵正永严重违法违纪案的突出问题,根据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掌握情况,对被“围猎”风险较大领域和岗位、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和人员进行梳理,定期开展问题线索集体排查、综合研判,确定重点查办、重点核查、重点督办案件。对以案促改工作思想不重视、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批评纠正,对整改中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问责,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