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信访举报宣传年活动有序、有效、扎实开展,绥德县纪委精心谋划,灵活方式,把握重点,全面开展宣传工作。
精心谋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成立了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夯实工作责任。
灵活方式方法,扩大宣传覆盖。通过“线上+线下”模式,拓宽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渠道。“线上”即通过县纪委网站、清风绥德微信公众平台以及“12388”网络举报平台、举报电话,让群众一机在手即可轻松快捷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线下”即在村级群众聚集场所张贴信访举报指南和举报二维码,将县、乡镇信访举报接待延伸至行政村,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信访举报接待网,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快速反映问题。
把握宣传重点,开展“四进”活动。县纪委监委以“四进”活动为载体,从4月底开始持续到年底,全面推进信访举报宣传年活动深入开展。活动期间,成立专门宣讲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宣讲会、播放音频、进户面对面宣讲等形式,详细讲解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出台的背景及意义。重点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的职能定位、受理范围及不予受理事项、失实检举控告如何澄清、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实名举报注意事项、举报人权利和义务、监察对象的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内容进行全面宣讲,多维度提高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业务的知晓率,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引导群众依法、如实、有序、有效举报,力求实效,真正推动信访举报宣传年活动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