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攥指成拳 合力推进反腐败工作

来源: 绥德县纪委监委      作者:徐晓明     发布时间:2021-04-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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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绥德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苏强主持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丁杰,县法院院长冯中彦,县检察院检察长何周光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0年以来全县反腐败协调小组相互移送问题线索情况;传达学习了《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就进一步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分别作了专题发言。

苏强指出,2020年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通力协作,全县反腐败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案件和线索移送通报工作扎实推进,反腐合力持续增强,有力推动了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苏强强调,反腐败协调小组是纪委监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机构,其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全县反腐成效,关系到全县工作大局,关系到全县政治生态,各成员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自觉。要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上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凝聚惩治腐败的合力,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促进反腐败协调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反腐败工作政治效果。要明确职责定位,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要积极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新变化,有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协作,高效配合,进一步明确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责定位,加强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工作,规范问题线索移送程序,实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使办案合力最大化、办案质量最优化,推动反腐败协调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坚持把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层层传压,夯实责任,织密织严织实反腐败网,释放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