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围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严字当头,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严惩腐败绝不手软、严密编织权力制度“笼子”,严格落实“三转”,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一)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做到了“七带头”(带头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下级党委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带头督促班子成员负领导责任、带头抓下级“一把手”责任落实),形成“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局面。
(二)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县委及时制定下发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细化分解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逐项梳理明确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责任内容,列出责任清单,确保有章可循、有效落实。
(三)层级分解责任,强化督促落实。每年,县委都要根据新的要求,修改完善县直部门类、乡镇党委类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类,细化各类目标和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在全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不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以检查促落实。去年,对在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排名靠后的5个单位进行了全县通报;对落实责任制不力的13个单位的“一把手”进行了提醒约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16名班子成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形成了落实主任责任的强大推动力。
(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注重教育。每年,县委、县政府都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总体计划,以乡镇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干部为重点,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同时,通过举办廉政文化巡展、文化三下乡、免费发放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简易读本等方式,把反腐倡廉内容带到基层,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廉洁意识。二是完善机制。去年以来,我县全面全面推行了村“两委”负责人向乡镇纪委述廉、居民监督委员会、《村务公开报》、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6项制度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有效的预防了权力乱用,化解了矛盾和问题,促进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三是强化监督。每年年初,我县都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县整体工作规划,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分解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坚持监督检查与考核相结合,形成了上下一体、三级联动的纪检监督网络体系。同时,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2010年,我们在全县214个全部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目前,共参与监督村级重大事项数492件次,审核农村集体资金数4726.2万元,审核不合规定票据53张,拒付不合理开支137万元,化解群众矛盾631件,有效预防了村干部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县委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宗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案件。一是早预防,强化教育敲警钟。通过手机短信平台、通报典型案例、“面对面”约谈党政主要领导、开展集体廉政谈话、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新任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等方式,早预防、早提醒,使“八项规定”入脑入心,有效了防止“四风”问题滋生蔓延。二是强监督,正风肃纪常态化。出台了《靖边县干部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实行县级联点领导包抓巡查、职能部门严抓细管、新闻媒体监督曝光、监督机构跟踪问效、作风建设常态检查“五位一体”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了机关干部“去向公示牌”、岗位公示等管理制度。推行了信访直通车、百姓问政等制度。近年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5次,走访群众26368人(次),为民办实事11269件;明察暗访干部作风61次,通报违纪单位68个,处分96人,诫勉谈话45人。三是重惩处,严肃查处“小官大贪”典型案件。去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征地拆迁虚报冒领、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村(社区)换届拉票贿选、宗族势力欺压群众等五个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采取“审、精、快、合”的办案方法,深入开展“小官大贪”专项整治行动。改变了过去村级案件线索大多向乡镇纪委转办的方式,由县纪委整合办案力量,快速组织初核。对典型腐败问题进行细致排查、核实,发现重大问题后,成立专案组实施重点突破。同时还加强了与检察机关、公安部门的联系沟通,对一些达到刑事处理标准的案件及时移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突破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31件,党政纪处分49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人,特别是查处了中山涧镇乔家湾村支书尚长发套取粮食直补款11万元、宁条梁镇大滩村原支书张志荣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91万元等“小官大贪”典型案件2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严惩腐败绝不手软
(一)突出审查重点。近年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和主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突出了惩治了三个方面的腐败案件:一是要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二是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三是要着力查处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的行为。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信访举报59件(次),初核66件;初核了结9件,初核转立案57件,立案60件;结案57件。给予党纪处分54人,政纪处分9人。
(二)改进审查方式。制定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念好廉政“紧箍咒”,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扯袖子早提醒,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强化“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案件查办机制,加强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督促指导。健全完善了“信、访、电、网”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体系,拓宽了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有效的提高了信访工作的质量。
严格审查程序。强化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切实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保证办案质量。加强对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做好纪律处分与刑事、行政处罚的衔接。案件审理率、按期按时审结率、案件合格率、处分执行到位率都为100%,并实现无了申诉、零复议。
四、严密编织权力制度“笼子”
近年来,我县深入开展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创新年”、“深化提升年”活动,城镇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政风行风民主测评,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村民监督委员、廉政灶、乡镇纪委办协作区等16项制度均取得了一定成效。
特别是在便民服务工作方面,我县建立了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主导、以镇便民服务中心为阵地、以村便民服务站为基础,立体式、全方位、多角度的三级便民服务机构256个,今年以来,累计受理各类办理事项32358件,办结32358件,按时办结率为100%。为确保“便民、高效、廉洁、优质”的服务宗旨落到实处,我县全面推行了“三四五六八十工作规范”:做到“三热情”即:热情接待、热情服务、热情解释。 “四不让”,即:不让群众久等、不让群众为难、不让群众受气、不让群众反复跑。推行“五个一”即:承诺: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句问候暖心、一份真诚办事、一声慢走相送。推行六项制度:领导带班制,首问负责制,即时办结制,承诺代办制,禁办回复制,绩效考核制。做到“八零服务”,即: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操作“零违规”、服务对象“零投诉”、服务态度“零质疑”、服务时间“零间歇”。严守“十个不准”,即:不准上班迟到、早退、旷工、脱岗溜号。不准上班期间网上聊天、玩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对服务对象言行冷漠、态度生硬、无礼刁难。不准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推脱。不准首问不接、推诿扯皮、办事拖拉。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准编造传播小道消息、发送不健康短信和帖子。不准参与邪教、迷信、赌博等不健康活动。不准公款吃喝、旅游、公车私用。不准拒不执行组织决定,各行其是。通过几年来的运作,有效推进了便民服务工作的优质化、高效化、规范化。
五、严格落实“三转”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三转”工作要求,积极探索支持“三转”工作的有效路径。今年以来先后5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大力支持县纪委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出台了调整规范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和派出纪工委改革方案,将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3个整合为10个,撤销了执法监察室,成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1个案件检查室,成立了网络信息管理室。在原有4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室的基础上,新增设1个纪工委监察室。同时,为确保县纪委监察局能集中精力搞好执纪监督、案件查办工作,我县实行了“三个明确”,即:明确了县纪委只牵头负责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3个议事机构;明确了县纪委只参与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县绩效评估委员会、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等6个议事协调机构;明确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之外的工作,进一步聚焦了纪检监察工作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