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中、省、市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定边县纪委以夯实“两个责任”为保障,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紧紧围绕案件查办、制度建设等重点工作,着力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牢牢牵住“牛鼻子”,全面夯实两个责任。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牵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明确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领导、教育、管理、检查考核、示范5项主体责任和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规范权力运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案件、管好班子带好队伍5项任务及8项保障机制;明确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党内监督、督促检查、问责惩处、组织协调4项监督责任和6项工作机制,编制责任清单,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对承担党风廉政责任“签字背书”,做到有权就有责,权责对等。二是建立了完善反腐倡廉领导协调、工作研判、责任传导、考核追究和作风建设常态机制。三是召开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对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党组织定目标、提要求、压责任,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通过建立责任清单,创新反腐协调机制,强化主体责任集体约谈等措施,确保 “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紧扣“三转”主题词,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坚决落实中省市纪委“三转”要求,明确职责,聚焦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一是加快调整内设机构,强化办案力量。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审查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将党风、政风、效能、执法四个科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第二纪检监察室、网络信息中心;对县公、检、法、工业新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20个乡镇纪委增设监察室。二是紧抓执纪监督主业,清理和调整议事机构。整合反腐败力量,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反腐败的重要职责,共清理出县纪委监察局原牵头、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134个,取消和不再参与121个,保留和继续参与议事协调机构13个,把不该管的工作交给了主责部门,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专职,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三是纪委书记、纪检监察机构派驻负责人不在分管其他业务,通过“瘦身”变“健身”,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专司监督职责,使主业更加突出,精力更为集中。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有力促进了纪检监察工作向执纪监督问责主业聚焦。
查办案件“上为主”,凸显试点改革工作。认真开展查案件查办改革试点工作。一是成立了案件查办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确定了3个乡镇纪委、法院纪检组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二是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力度,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徇私包庇的,严肃问责;规范办案权力,投资30万元新建案件谈话室,确保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四是建立健全案件查办组织协调机制。制定出台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案件协调移送督查暂行规定》,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将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等执纪执法机关工作联系、线索移交、情况通报等制度加以完善和落实。今年以来,召开反腐协调会议3次,向检察机关移送3人,公检法向纪委移送案件7起,处分9人,启动协作区办案3起。
扎紧制度“铁笼子”,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扎紧制度 “铁笼子”。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创新检查考核方式,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与领导班子考核同步进行。建立述职述廉机制,组织13个乡镇、部门“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并接受委员质询,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县纪委书记带着问题线索约谈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公开公布考评测评结果,充分发挥廉政建设责任制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二是着力构建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积极推行部门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工作制度,探索构建“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约新模式,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制定了定边县纪委监察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梳理权力事项,规范运行流程。全面推行了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村监会、村务公开报、干部工作日去向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各项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笼子,不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