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纪委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通过不断强化措施,夯实重点,抓住苗头,严防 “四风”问题。
一是突出专项整治,注重真抓实改。从全省率先开展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整治工作,继而全面延伸至村一级,累计对47名干部进行查处问责,收缴违规礼金9.6万元,大操大办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大力整治党政机关铺张浪费问题、懒政怠政问题、村级财务问题、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行政事业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推进全县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十八大以来,累计清退“吃空饷”人员和辞退工作人员319人,追缴资金10.1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4.05%,铺张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形成常态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网站举报平台、纠风监督专线等举报渠道,发挥群众主体参与和监督作用;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各派驻纪检组配合,对各归口联系单位以查账务、查场所、查票据、查问题、查作风为主要内容,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健全完善联动协作机制,积极发挥税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优势,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采取科技手段、大数据分析,通过查发票、看轨迹、筛数据等多种形式全面排查“四风”问题线索。十八大以来,累计对全县30多家大型饭店检查1.7万余次,对1400多名干部办理事宜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对298个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96个单位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开展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主动上缴违规资金15.66万元。定期不定期开展上班纪律和节假日期间值班情况专项督查103次。
三是从严执纪问责,惩处违纪行为。对“四风”问题,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从2015年以来,累计快查快处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5起,党政纪处分78人;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62起,党政纪处分163人;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批评教育、约谈提醒和诫勉谈话等759人,通报批评103人。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力度,对履责不到位导致“四风”问题多发的34名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5批94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全部通报曝光),深入全县各单位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2次,以案明纪、以案示警,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