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府谷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环节来抓,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县纪委初核39件,立案33件,结案28件,给予29人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3人。
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办理和联合办案机制,制定出台了《乡镇纪委信访举报件管理办法》、《纪委信访举报信息工作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才库管理办法》、《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制度》,层层落实责任,量化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奖惩,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完善办案机制。实行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包抓基层纪委办案制度,向各基层纪委和有关办案室下达了办案指导性指标,杜绝零办案。对上级领导机关和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信访件,以及农村群众反映较大的农村干部违纪案件由县纪委直接查办,同时加强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监测处置,及时处理违纪问题。
提高立(结)案件报送率。今年针对违反财经纪律、失职渎职等主要违纪行为,出台《2014年基层纪委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要求各基层纪委对已批准的案件及时在当月进行统计报送,对报送出现空白,报送不及时的作出通报批评,下大力气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查办案件工作“保数量、提质量,再上新台阶”的目标, 加快检查节奏,扩大检查范围,加强检查成果的运用,对办案进展缓慢的基层加强督查督办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