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府谷纪委围绕四项重点任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紧扣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
深化村级干部向各镇纪委、各农业园区管委会纪检组、各办事处纪检组述廉工作
全面推行开展村级干部向镇纪委、农业园区管委会纪检组、办事处纪检组述廉工作。同时对述廉的对象、述廉的内容、述廉的方法和程序及工作要求都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各镇纪委、各农业园区管委会和各办事处纪检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活动的筹划、实施、协调和督查工作,述廉工作按照统一要求集中进行,述廉面达100%。
开展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
府谷县把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由各镇、各农业园区、各办事处统一指导,县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协调,基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财政所、民政办等部门协同配合。在对村干部进行审计和确定经济责任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给与肯定成绩,切实分清了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在提出处理建议和审计决定时,能够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实事求是处理解决问题,赢得了群众理解和支持;在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能够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结果能够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开。
推行《村务公开报》工作
府谷县按照“三转”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农村民主化进程中的主导服务作用,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创办《村务公开报》。同时注重实效与群众监督相统一,从农村实际和群众诉求出发,紧扣农民关心、关注、关切的问题,充实完善村级事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间,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监督、管理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村民享有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和受益权落到实处。
深化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府谷县通过加强对村级重大事务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监督检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三个工作重点,深化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