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府谷县作为全市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试点县,严格按照“抓规范、保数量、提质量”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
一是及时成立府谷县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县纪委监察局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细化了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二是严格执行了“两个必须”,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通过定期查访、专项检查、清理线索等措施,积极挖掘和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不断增强查办案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召开全县查办案件工作调度会,对基层办案工作进行及时督促。
三是不断规范和完善办案程序,继续实行指标核定、定期调度、案件登记、考核督办业务培训、协作办案、联合办案、提级办案八项制度,在保证案件数量的同时不断提升案件质量。今年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6件,初核20件,立案22件,结案16件,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21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