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府谷县哈镇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做到“三个清”, 有效地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积极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底子总量清。全镇12个村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程序对本村集体“三资”现状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包括耕地、林地、学校校舍、桌椅板凳等,做到应有尽登,帐物相符,不留死角。
二是管理责任清。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哈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逐村统一设置《固定资产登记台账》、《资金登记账》、《资源登记台账》三种台账和《银行存款登记簿》,资金使用严格执行“村财村用镇监管制度”、“联审会签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
三是使用情况清。“三资”购置、使用、销毁等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确认,村两委会、村会计和村监委会负责人分别签字后上报镇政府备案。村级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基本核算单位做到“五不变”,使农村“三资”管理走上规范化、长效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