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纪委按照中省市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继续探索县乡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等问题,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责主业,加大办案力度,切实履行执纪监督责任,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坚决从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继续自觉强化“四种意识”,切实做到“十二个”带头。
一是强化学习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带头提高理论水平,做到学以致用;进一步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头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做到品行端正;突出抓好纪检监察主业主责,带头提高工作效率,做到雷厉风行。
二是强化纪律意识。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力戒“四风”;坚决杜绝泄露秘密、以案谋私、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行为,带头执行省纪委“六条”规定,做到令行禁止;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谦虚谨慎。
三是强化全局意识。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带头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做到秉公执纪;坚持从全县实际出发,带头维护集体团结,做到无私奉献;着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带头完成好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做到恪尽职守。
四是强化监督意识。坚决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带头弘扬清风正气,做到率先垂范;时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警惕性,带头清正廉洁,做到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带头提高履职能力,做到忠诚敬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