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府谷县纪委严格按照“三转”要求,始终把案件审理摆在纪检监察重要位置,在工作实践中注重“四个结合” ,严加防范,切实提升案件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案件执行综合效果。
一是以案件结果与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相结合。选择典型案例,通过警示教育、讲授廉政党课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以案说法讲纪,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以纪律审查同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对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帮助该单位建章立制、堵漏补缺,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对于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制定相关制度加以规范,明确纪律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及早防范,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滋长和蔓延。
三是以查办案件与廉政制度建设相结合。通过分析发案原因,从中发现制度管理和运行机制中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总结,建立健全相关廉政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滋生。
四是以惩治腐败与保护干部相结合。始终坚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是纪检监察主业主责,澄清是非还干部以清白也是办案主业主责,把纪律审查与教育干部、优化环境、促进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党政纪面前人人平等,对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没有问题的干部,通过调查核实,还以清白,充分发挥查案工作的惩处与保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