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来源: 府谷县纪委      作者:贺建民 郝红耀     发布时间:2015-08-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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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结合县情实际,针对突出问题,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四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一、开展了以整治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为重点的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去年以来,累计对全县33家饭店检查1.2万多次,对392名干部办理事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劝退宴席20家,对2名干部建议免职处理,对2名科级干部立案查处,对15名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对1名监管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责任追究,收缴违规礼金5.63万元,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二、开展“窗口单位”工作作风专项治理工作。出台《关于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在“政务中心”设立了“监察室”、“投诉中心”,并明察暗访政务中心窗口单位在行政审批和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批评,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联合督促检查,对未按要求进驻的单位,对其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对10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三、开展村级财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出台《关于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全面推行并不断完善村级基本存款账户、定期审查和公开公示制度,坚持快查快结,重点查处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贪污克扣、截留挪用支农惠农资金、侵吞集体资产、农村换届中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案件案件,处分村级干部70人,其中移送司法7人。

四、扎实开展纠风治乱工作。近年来对全县47所中小学教育收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15个涉路站点监督检查50多次;每年坚持对全县公立医院落实药品“三统一”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238个;对20亿元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督查;查处行政执法领域吃拿卡要问题1件。

五、落实办案协作区制度,加强查处问责力度。将全县15个镇2个园区和3个办事处划分为4个协作区,合力办案,重点对十八大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规定的“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严肃查处,截止目前,共对9名乱发补助实物和3名公车私用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立案查处;对2名参与赌博的干部进行立案查处;对45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财务不规范、工作纪律松弛等问题的5名单位负责人实施了警示训诫;对1个单位的乱收费问题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