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纪委强举措助推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

来源: 府谷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07-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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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府谷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议精神,通过健全队伍,构建“大宣教”格局、明确职责,夯实宣传报道任务、健全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三项举措,助推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

一是健全队伍,构建“大宣教”格局。各镇、社区、园区,县直各单位都确定了一名主管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的领导和一名专职宣传报道通讯员,确保宣传报道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从有关镇、社区、县直部门和新闻单位聘请特邀通讯员,培养一支热心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的特邀通讯员队伍。组织协调宣传部、府谷报社、县政府网站、广电局等部门共同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着力构建多部门参与的“大宣教”格局。

二是明确职责,夯实宣传报道任务。充分发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职能,动员纪检监察干部全员撰写新闻信息,各镇纪委、社区、园区纪工委(纪检组)、县直各部门纪委(纪检组)全年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媒体发表5篇新闻稿件,1篇信息稿件;县纪委机关各室每人每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含市级)发表新闻信息稿件不少于1篇。

三是健全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将反腐倡廉新闻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提高了所占分值比重,年终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制定下发《府谷县纪检监察新闻信息考核办法》,实行月汇总、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县纪委严格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对未完成稿件发表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其单位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做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