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府谷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关键问题,突出建章立制,强化整改整治,出重拳、抓实效,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
健全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在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廉政建设等43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榆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制订了府谷县《关于规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细则》的具体实施细则,全方位多角度为党员干部用权做事划“红线”、立“规矩”,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并在村(居)三委班子中全面推行,实现县、镇、村三级党员干部全覆盖。
突出审查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以“五个专项整治”为抓手,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借婚丧事宜敛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对抗纪律审查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查纠“四风”问题。一是印发了春节、清明节、“五一”和端午节等作风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联合交警、税务、财政、审计等单位累计开展明查暗访9次,派出督查组11个进行督查。二是组织对324名领导干部审批、报告事宜操办情况现场监督检查1200余次。三是开展公务违规接待专项整治, 对全县党政机关、县属企事业单位内部灶运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同时,安排2个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及会计凭证、实地检查和抽查下属单位等方式,对全县160个内部灶是否存在利用公款吃喝、转嫁吃喝费用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
加大惩处问责,增强刚性约束。县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1-5月份,共对3名违规发放实物补助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立案查处,对2名公车私用责任人进行立案查处。对2名违规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村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对6名违规办理和参与事宜的干部在全县通报批评,收缴违纪资金2.8万元。对34名违反上班纪律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