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府谷县纪委按照上级纪委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严把问责作为一个重要的抓手,通过加大问责的力度来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
通过出台《对署名举报件和上级交办件办理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加强对信访举报事项的承办主体、后续工作事项的落实主体和信访稳控主体进行事后监管。同时要求基层纪委按时将上级交、转办信访举报件和本级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报送至县纪委信访室。对信访举报反映的县管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不构成违纪的问题或违纪事实清楚,在查清事实后,由县纪委常委与被反映人谈话函询,县纪委副书记将调查情况和结果反馈给被反映人所在单位的党政“一把手”。
在履行“两个责任”落实过程中,该县还定期下基层倾听民意民情,督查整改情况,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地生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据该县纪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他们对群众关切、反映强烈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按管理权限交乡镇党委“一把手”调查处理,在加大信访举报问题办理力度的同时,促进基层党委从旁观者转变为局中人。若出现事实不清、定性不准、处理不当等问题,进行倒查问责,全面提升信访举报件的查办质态和一次办结率、群众满意率。
此外,该县通过巡视监督、约谈、听取汇报等方式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重点对基层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进行审查把关,从严要求基层纪委和纪委干部履职尽责。对没有按时办结又没有说明原因的,在全县内通报,情况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采取跨区域的方式,对全县15个镇、2个农业园区、3个办事处纪检组织交叉分组,实行办信办案片区协作查办管理机制,每个片区由县纪委的一名委、局领导任组长,有效整合片区内的人才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基层纪检组织的工作效率和办信办案质量。“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干,不是看他怎么表态,不能坐而论道,也不能只说不干。所以要在‘抓具体,具体抓’上下功夫。”该县纪委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