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县黄甫镇“从舌尖抓起”工作就餐一律付费

来源: 府谷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11-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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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下半年以来,府谷县黄甫镇推行镇干部职工下村工作就餐付费制度和村干部来镇办事上灶制度,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实现镇村干部工作“零招待”,镇党委制定及时出台了《黄甫镇镇村干部工作就餐付费制度》。规定称镇机关干部下村工作需在村里就餐时,由村干部就近在农户安排便餐,不准在村里餐馆饭店或村干部家大吃大喝;要求镇干部在农户家就餐后,需要村党支部出具收款收据,并由供餐人在餐券上签字。就餐干部用餐后要向供餐人付餐费,标准是早餐、晚餐每人5元,午餐每人10元;村干部来镇办事,实行在“廉政灶”上灶,按年度最终结算缴纳灶费,按照“一人一餐一据”的原则,就餐人员凭收据在镇纪委备案,并填写《机关干部职工下村工作餐登记表》。

同时为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该镇纪委加强监督,向全社会公布了村级公务违规接待监督举报电话,对于违反就餐付费制度,搞变通、虚假报、吃重餐的行为,发现一件处理一件,情节轻微的,将进行批评教育;违规超标的,将进行诫勉谈话;涉嫌违纪的,将按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实行‘镇村干部就餐付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有效遏制了村里超标接待、干部大吃大喝、费用居高不下的现象,减轻了村级集体负担,改进了干部工作作风。”该镇韩家湾村委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