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54名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法规考试

来源: 府谷县纪委      作者:刘高岗 高 磊     发布时间:2016-10-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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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新任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提高遵纪守法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10月31日,府谷县纪委组织54名拟提拔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本次考试考试采取开卷考试,80分以上(包含80分)为及格分数线,试题类型有填空、选择、判断、简答、案例分析、论述六种题型,考试内容包括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新出台的党纪法规等内容。该县将考试成绩做为干部任用的重要条件,对考试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建议县委暂缓任用,在3个月内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合格的,予以任用;补考成绩不合格的,不予任用。

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把好干部入口关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和法制观念,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