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纪委编织办案“安全网” 确保查办案件“零事故”

来源: 神木县纪委      作者:李亚军 马良 王军     发布时间:2014-08-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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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神木县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查办案件,通过采取六项措施,构建办案“安全网”,确保查办案件“零事故”。截止8月,全县共初核案件56起,了结10件,立案46件,结案45件。处分人数51人,党纪处分45人,政纪处分8人,其中采取“两规”措施1件1人,未出现一例安全事故,实现查办案件“零事故”的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分管案件领导任组长、案件室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在办案中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主体,从分管案件领导到案件负责人、办案人员分级分岗形成安全责任共同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将安全防范融入到每一个办案环节。

强化安全意识。一是通过举行专题学习、专项会议等多种形式,学习安全办案制度和规定,使办案人员深刻认识依纪依法办案、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二是每办理一起案件前办案组人员要召开专题会议,重申各项办案安全防范制度,明确办案人员工作职责,宣布办案纪律、安全和保密规定,时刻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对办案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也逢会必讲安全,逢案必讲安全,在办案人员思想深处树立安全意识、法纪意识、风险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

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县纪委先后建立了《办案工作人员守则》、《神木县纪委办案区管理制度》、《神木县纪委谈话室谈话制度》等制度,并张贴在谈话室,使办案人员时刻保持着高度警觉;二是县纪委监察局同县医院建立协作机制,办案期间由县医院安排医护人员对被调查对象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

加强规范管理。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将办案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落实到每一个办案人员,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做到有规可依,责权分明,确保办案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二是严格按程序办案,保证案件调查信息安全,不泄密;三是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写好值班日志,随时掌握被调查人的健康状况、思想情绪和心理动态。

加强设施配备。在县委一楼协调了两间办公室建立了标准化谈话室,里面配备了金属探测仪、视频音频监控,实现办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谈话室的桌椅、墙壁、门窗等进行了软包装,并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大大提高了办案的安全性。

加强监督检查。办案过程中,案件分管领导亲自围绕办案场所是否安全,办案程序是否规范等方面,对办案环节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