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反腐败工作部署,神木县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与各协作单位积极配合,以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为宗旨,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积极强化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现今神木县查办案件初显成效,案件查办数量大幅上升,彰显了砥砺前行、严肃党纪党规、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截至11月中旬,各机关查办案件数目同步上升,其中,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36件,同比增长167%;初核109件,同比增长118%;立案125件,同比增长119%;结案124件,处分134人,同比增长71%。公开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的党员干部四期,处分73人。
审判机关加强职务犯罪的审理和判决工作,生效案件9件12人,其中挪用公款罪7人,玩忽职守罪5人。
检察机关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2件(含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4件,公安机关移送线索8件),立案15件20人(乡科级1人,一般干部19人),提起公诉12件17人,其中9人为纪检监察对象。
公安机关自办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法案件4件,受理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1件,已办结2件,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1件。公安机关纪检组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16起31人,处分12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其他处理18人。
审计机关共审计单位和项目278个,重点对3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向纪检监察机关报送审计报告278份,向组织、财政部门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39份,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整改意见589条。